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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電機 2025永續報告書 78 ∣產品健康安全與標示∣ 有害物質管理 為保證公司的產品達到《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簡稱 (RoHS 指令)標準,實現無危害物質的目的,訂有「危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管理 辦法」,確保士電的各項產品及製造過程方面,均能遵守國際環境保護法律的規範,達 成國際環保要求之標準。 此外,為有效管理本公司自我生產品質及製程,士電從生產源頭進行把關,除要求 供應商簽署「協力廠商禁限用物質管制保證書」,並訂有「進料檢驗辦法」,供應商首 批供貨須提供有害物質第三公證單位之檢驗報告,並視品質需要狀況不定期要求廠商再 提供第三公證單位之檢驗報告,對檢驗合格產品在外包裝標示為RoHS品,並於品質檢 驗記錄備註欄上註明RoHS專用,保證所提供之環保材料及零件,符合士林電機禁止或 限制的有害物質規範。 本公司於內部規章制度中明確訂定環境有害物質之限用與禁用管理辦法,並透過協 力廠商禁限用物質自我宣告機制及內部管理流程,要求各事業群確實遵循執行,以確保 產品於設計、生產及銷售各階段皆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並保障產品使用者之健康與安全。 士電禁限用物質管理以歐盟RoHS 2.0(2011/65/EU,含後續修正)所規範之10 項限用物質為核心,產品皆符合相關限值要求;部分產品雖涉及限用物質之特定應用, 惟其使用情形係落於歐盟指令所列之適用範圍或豁免條款內,整體仍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2025 年度,士電各事業群所生產及銷售之產品均符合國際法規及本公司危害物質限 用(RoHS)管理規定,且銷售產品中,需依IEC 62474規範主動宣告之產品,其營收 占總營收比例為 0%。 產品安全與標示 為確保各事業群產品均符合安全規範,並落實製造商之告知義 務與責任,本公司訂有《品質管理規則》、《成品檢驗辦法》、《產 品責任管理辦法》及《新產品開發管理辦法》等內部規章。透過標 準化管理流程,規範所有出貨產品必須明確標示產品識別資訊(如 型號與追溯碼)、法定合規標誌(如產地標示與安規認證)及安全 警告訊息等,確保客戶於運輸、倉儲與後續組裝之產品生命週期中, 皆能獲取完整且正確之資訊。 將產品出廠前均通過國際/國家/客戶標準等相關測試驗證, 100%符合安規規定,且重電事業群外銷北美變壓器及電裝事業群產 品 100% 符合 UL 規定,機器事業群外銷電磁接觸器產品取得 UL 認 證,自動化事業群伺服驅動器 SDE 系列、SDP-A、SDC-A、SDC-E 系列皆取得 UL 認證。另出貨時於產品說明書上標示說明「注意安全 事項」,提供消費者安全的使用方式、安裝環境等商品安全資訊。 在車用品質管理方面,士電積極對接國際高階規範以強化品質 韌性。電裝品事業群在既有IATF 16949車用品質管理體系基礎上, 進階導入ISO 26262標準,建立符合功能安全要求的開發流程,實 現軟硬體與系統設計的全方位保障。該體系於 2025 年 1 月順利通過 ISO 26262:2018驗證,不僅證明本公司具備國際先進之開發實力, 更確保產品從設計到生產皆能精準滿足全球汽車供應鏈對功能安全的 高度需求。(查 / 驗證聲明書請參閱附錄五) 3 致力綠能 特輯 永續績效與肯定 永續長的話 董事長期許 環境永續 共融職場 社會參與 附錄 永續管理 經營治理 3.1供應鏈管理 3.2綠能發展 3.3產品開發與專利管理 3.4產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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