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電機 2025永續報告書 130 註: 1. 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採營運控制法,上表溫室氣體揭露範疇以士電合併財務報表實體,包 含士電個體邊界(台北總部、四大事業群、案場註2及各分公司據點)以及合併報表子公司(涵 蓋大陸地區、越南、美國及菲律賓之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聯絡處 )。 2. 系統工程事業處(案場)分為系統工程案場及光充儲案場,由於光充儲案場屬於多廠商分 包,相關費用混雜處理無法切分,且占總排放量比例較小,故不列入。 3. 溫室氣體盤查基準:2024年依據GHG Protocol進行盤查,2025年依據GHG Protocol 進行盤查,盤查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碳化物 (PFCs)、六氟化硫 (SF6)、三氟化氮(NF3)。 4. 2024 年與 2025 年數據依據 ISAE 3410 取得會計師有限確信報告。 5. 全球暖化潛勢 (GWP) 引用 IPCC 2021 第六次評估報告。 6. 轉換係數來源依據行政院環境部「113年2月5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 7. 外購電力引用經濟部能源署公布之電力排碳係數0.474公斤CO2e/度。 8. 2024年範購三之「與燃料及能源相關活動」資料揭露邊界為士電合併財務報表實體(其 餘為士電個體邊界 );2025 年範疇三資料揭露邊界均以士電個體為主 ( 台北總部、四大事 業群及各分公司據點 ( 含美國及菲律賓分公司 ),目前尚在盤查階段,待完成數據計算後, 將於士電官網更新相關資訊。 9. 兩年度範疇三盤查類別之差異,係因尚處於導入試行階段,數據蒐集範圍仍隨測試狀況持 續調整,以作為未來規劃正式盤查流程之依據。本年度數據未經外部第三方確信,僅供內 部測試及未來盤查規劃之參考。 溫室氣體排放量 ( 集團 ) ∣溫室氣體排放∣ 為強化溫室氣體管理,本公司自2022年起依據GHG Protocol標準進行士電個體邊界之溫室氣體自主盤查,並自2023年起安排外部機構進行個體排放量確信作 業。此外,為因應未來集團減碳需求,溫室氣體盤查小組自主擴大盤查邊界,將盤查邊界延伸至合併報表子公司,並新增範疇三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以提升盤查完 整性與管理效能,有助於減碳策略之推動。 士電 2024 年溫室氣體盤查與確信範圍擴大至母公司個體及合併報表子公司,並據此重新設定全集團溫室氣體排放基準年,母公司個體基準年仍維持 2022 年,以 確保數據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未來將進一步研擬集團層級的減碳目標,確保目標範疇涵蓋公司整體運營,並強化減碳策略的推動與執行。2025 年集團溫室氣體範疇 一、二排放量約為 43,452.15 公噸 CO2e,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 1.1688 公噸 CO2e/百萬元。 本報告書除揭露 2025 年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外,並揭露個體近三年度之個體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增加歷年數據之比較性。更多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請 參閱附錄三。 2024 年 ( 基準年 ) 2025 年 範疇一 範疇二 範疇一+範疇二 合併營業額 ( 新台幣百萬元 ) 排放強度 ( 公噸 CO2e / 百萬元 ) 商品購買 員工通勤 與燃料及能源相關活動 已銷售產品之使用階段 上、下游運輸 商務差旅 範疇一、二 範疇三註9 單位:公噸CO2e 項目 / 年度 5,718.82 35,768.31 41,487.13 35,071 6,314.43 一 一 一 2,852.35 1,618.66 1.1829 6,469.09 36,983.06 43,452.15 37,178 一 註8 註8 註8 一 一 1.1688 5 環境永續 特輯 永續績效與肯定 永續長的話 董事長期許 經營治理 致力綠能 社會參與 附錄 永續管理 共融職場 5.1 氣候變遷管理 5.2 能源與溫室氣體管理 5.3 環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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