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A_NEWSLETTER_259

23 第十案(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主辦「2018行銷台灣-國際自由車環台大賽」,函請本會贊助案,提請討論。 說 明:一、依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106.11.16自協總字第1060000379號函辦理。 二、本會去年贊助這項活動經費新台幣10萬元。 辦 法:擬比照去年,贊助10萬元。 決 議:本案經全體(在場)理監事同意通過。 第十一案(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歐洲電動車聯盟(WBIA)入會案,再次提請討論。 說 明:一、歐洲電動車聯盟(WBIA)於今年台北展及歐展期間邀請公會代表參加聯盟成立及相關說明會。 二、WBIA成立的主要目標為合作出席UNECE在日內瓦舉辦的法規會議,並促請聯合國依據自行車 產業製造商的建議制訂良好且安全的電動自行車規範,並期許透過聯盟提供足夠資訊與遊說, 一同推動未來電動自行車的法規。 三、台灣、歐洲、美國及日本是全球重要電動自行車生產地,期望成為WBIA的創始會員。 1.目前入會的有日本自行車協會、歐洲產業協會(CONEBI)及美國自行車產品供應商協會(BPSA)。 2.中國自行車協會只願意擔任觀察員(觀察員不需付費,僅接收WBIA資訊,無投票權)。 四、本案雖經第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同意以涉外基金支應瑞士法郎5千元。 五、後續經查相關書面資訊: 1.加入會員每年需繳納瑞士法郎6千元(20%稅外加,約新台幣18萬3千元)。 2.本會立案證書、本會組織章程、負責人委託授權書及護照等個資均須另經翻譯認證(台北 地方法院、外交部及瑞士駐台辦事處)等公證程序。 3.各會員應派1-2名專業人員,組成技術團隊(Technical Working Group),共同參與聯合國 下轄管理車輛規範組織召開之會議。 六、為求審慎起見,敦請本會法律顧問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就本會若加入WBIA所生權利與義務, 經審閱WBIA現行草擬規章及本會與其他預定創始會員間之會議記錄、往來電郵,禾同已撰擬評 估意見。 辦 法: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 決 議:本案經全體(在場)理監事同意通過。 第十二案(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擬提高「自行車出口輸歐監控」低價產品之單價標準討論案,提請再次研議。 說 明:一、依據本年6月12日自行車產業閉門會議後續事項規劃及經濟部7月13日經貿第10602610070號 函及本會第九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因應歐盟反詐欺局(OLAF)關務詐欺調查及避免台灣自行車產業遭反規避調查。 三、貿易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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